
- 適逢元旦假期,內政部為確保民眾申請權益,於是公告將受理申請期間延至2013年1月2日止。
【MyGoNews廖賢龍/臺北報導】合宜住宅受理申請期間原至2012年12月31日止,但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guī)定受理申請截止日適逢元旦假期,內政部為確保民眾申請權益,於是公告將受理申請期間延至2013年1月2日止,請有意申請民眾儘早於2013年1月2日之期限前提出申請。
至於機場捷運A7站合宜住宅,因區(qū)段徵收作業(yè)、申請建造執(zhí)照及整合興建廠商辦理聯(lián)合銷售等,預估需延至2013年2、3月始得辦理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