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發(fā)函針對鐵路高架化工程延宕必須求償,鄭文燦:交通部可與市府協(xié)商地下化工程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但市府不會支付額外費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qū)域情報
交通部發(fā)函針對鐵路高架化工程延宕必須求償,鄭文燦:交通部可與市府協(xié)商地下化工程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但市府不會支付額外費用
新聞摘要
  • 交通部發(fā)函針對鐵路高架化工程延宕必須求償,鄭文燦:交通部可與市府協(xié)商地下化工程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臺鐵都會區(qū)捷運化桃園段高架化建設計畫」業(yè)於2009年2月27日奉行政院核定,交通部臺鐵局及鐵工局已積極辦理中,惟桃園市政府於2015年5月4日函臺鐵局表示,因該府刻正推動鐵路地下化建設可行性研究,後續(xù)都市計畫相關作業(yè)暫緩辦理,爰交通部2015年6月15日函復該府,因都市計畫相關作業(yè)暫緩辦理所衍生的費用,需由桃園市政府全數(shù)負擔。目前桃園市政府正辦理桃園鐵路地下化可行性研究作業(yè),交通部將俟該府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確認相關工程技術可行性,以及對於桃園鐵路高架化計畫之期程與經費影響後,再進一步與該府協(xié)商。

針對桃園市政府推動鐵路地下化,交通部發(fā)函予桃園市政府,表示將求償額外衍生費用一事,桃園市長鄭文燦2015年6月23日表示,若交通部同意採取鐵路地下化方案,市府會與交通部研議工期及工程預算,並依「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fā)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yè)要點」協(xié)商地方分擔比例。但是額外的費用,市府不會支付。
 
事實上,臺鐵高架化早就在他2014年12月上任前就已經宣布延宕,2017年前完工的目標早已跳票?,F(xiàn)在進行的臨時車站及臨時軌道工程,因為無論是高架或者地下都要施作,新市府也配合此一工程。他上任才半年,臺鐵落後三四年的原因,轉嫁給地方政府,這是缺乏擔當。
 
鄭文燦指出,臺灣主要都會區(qū)都採取鐵路地下化方案,以臺南市鐵路地下化為例,臺南市政府所分擔的地下化經費,也僅有12.5%;但過去交通部要求舊縣府,分擔鐵路高架化工程經費卻高達100億元以上,高架化並非桃園的最佳選擇,反而要桃園支付超過100億,這對桃園非常不公平。
 
鄭文燦說,交通部若接受鐵路地下化,就應盡快與桃園市政府協(xié)商工期、工程設計及經費分擔等事項,市府會提出地下化的可行方案。
 
鄭文燦說,新市府上任半年來,已配合完成臨時車站及臨時軌道,未來若採用地下化工程,臨時車站及臨時軌道還是必須設置,因此,目前交通部改弦更張的困難,都是可以克服的。但不論高架化或地下化,交通部皆尚未完成各場站的設計,因此「交通部因工程延宕要向市府求償」這個說法,無法在短時間內說服大家,呼籲交通部就鐵路地下化方案和市府討論工程分攤比例。
 
鄭文燦指出,鐵路高架化改為地下化是桃園人的期待,在民調中也獲得近7成民眾的支持,鐵路地下化是帶動桃園、中壢都市發(fā)展的百年建設,可以打通前後站並全數(shù)拆除沿線27個平交道及高架橋,對都市發(fā)展的整體效益超過3000億。只要交通部同意鐵路地下化,市府會全力配合,重新擬定沿線場站開發(fā)及都市計畫,讓土地開發(fā)利益挹注交通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