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遭建管處強制拆除依新收費標準支付代拆除費用正式上路 MyGoNews房地產(chǎn)新聞 區(qū)域情報
違建遭建管處強制拆除依新收費標準支付代拆除費用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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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建遭建管處強制拆除依新收費標準支付代拆除費用正式上路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dǎo)】歷經(jīng)30年未變動違建強制拆除收費標準,新制「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已於2016年6月18日起生效。
 
 
本次收費標準條文共有四條,分別為立法依據(jù)、主管機關(guān)、強制拆除收費標準及公布施行,其中第三條強制拆除收費,依建管處表示,此次訂定收費標準主要依據(jù)2015年臺北市議會通過「臺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以違章建築構(gòu)造類別及拆除面積為計算基礎(chǔ),按實際發(fā)生費用及各項行政成本收取原則訂定。
 
建管處呼籲市民為維護居住品質(zhì)與保障公共安全,切勿投機任意搭蓋違建,一經(jīng)查報即面臨將遭強制拆除更需支付大筆代拆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