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維護空氣品質,中市率先全國通過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
市府環(huán)保局表示,配合中央「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市府率先全國制定「臺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以期符合中央管制目標及加強地方自治管制需求,具有雙重實質效益。
臺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是依據「臺中巿發(fā)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6條訂定,市政會議通過後,將移送法制局發(fā)布實施,適用對象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納管的排放源及所屬事業(yè),並規(guī)範公私場所及開發(fā)或經營管理單位應提送的自主管理計畫內容、提交期程、修正條件及時機、查核紀錄保留年限、補正日數及審查期限等。
環(huán)保局長白智榮表示,這項自主管理辦法通過後,將可有效列管轄內溫室氣體排放源,掌握及管制工業(yè)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市府也將每年檢討成效,企業(yè)若未能達成自主管理計畫的減量目標,則須提出改善方案,具體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
環(huán)保局依據自主管理辦法,首波將針對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的場所,訂定自主管理減量目標,經查臺中市公私場所於「行政院環(huán)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臺」,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超過500萬公噸以上者,包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臺中發(fā)電廠及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3處單位,應配合公告訂定溫室氣體排放量自主管理計畫。
環(huán)保局表示,溫室氣體可經由燃燒化石燃料產生,若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將可減少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等汙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辦法管制初期已有效掌握及管制臺中市重大汙染源排放量,市府後續(xù)將配合相關規(guī)定,逐步檢討公告管制排放對象,持續(xù)掌握轄內溫室氣體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