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陽臺補登」增加銷售面積

老屋「陽臺補登」增加銷售面積

【MyGoNews廖賢龍/ 臺北報導】新北市中、永和地區(qū)早於1970及1980年代,因鄰近臺北市地利之便,人口快速集聚,由於開發(fā)甚早,早年有些建物第一次登記時,起造人並未申請陽臺登記,民眾日益重視房屋產(chǎn)權,為符實際及增加建物面積,屋主紛紛向地所申請陽臺補登。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指出,申請補登記前,應先備齊證件:

1.建物所有權人攜權狀影本、身分證影本及私章,至新北市政府一樓查詢?nèi)〉谩甘褂脠?zhí)照存根聯(lián)」。

2.再到市政府五樓工務局25號櫃檯,申請辦理影印「竣工平面圖、位置配置圖」,約於一週後繳費領取,並檢查欲申請補登位置,「是否有陽臺字樣」。

3.若有陽臺字樣,則攜帶「使用執(zhí)照存根聯(lián)、竣工平面圖及位置配置圖」及「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至地所填具「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辦理陽臺補登。

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進一步表示,同一使用執(zhí)照的建物,如果中一戶已完成陽臺補登記,其餘樓層(不包含地面及頂樓樓層)的同一垂直投影位置陽臺補登記案,可依該陽臺補登記資料逕行參辦,故請先查詢了解,以節(jié)省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