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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稅處即日起辦理2016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
新聞摘要
  • 北市稅處即日起辦理2016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臺北市稅捐處為維護租稅公平,落實房屋稅稽徵工作,每年例行辦理的房屋稅稅籍清查作業(yè)已開跑,將持續(xù)清查至2016年11月30日止。該處表示,2016年清查重點包括自住房屋出租、房屋使用情形異動、房屋評定現(xiàn)值、減免稅房屋及新、增、改建房屋等項目。
 
該處說明,臺北市住家用房屋除符合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要件的房屋,可按最低1.2%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他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則依納稅人持有房屋戶數(shù)多寡按2.4%及3.6%的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又一般常見的頂樓違建、陽臺加建、防火巷或1樓前、後加蓋違章建築或5樓以下房屋增設電梯,都是屬於房屋稅的課徵範圍,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所以,如自住房屋有出租、房屋增建、改建、使用情形變更或減免稅原因消滅時,均應儘速主動向房屋所在稅捐分處申報,以免因發(fā)生漏稅情事而被補稅及裁處罰鍰。申報方式,除了填寫申請書外,亦可以電話、口頭、傳真或網(wǎng)路等方式辦理,請多加利用。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房屋稅籍清查,除運用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查核外,如有必要會派員至現(xiàn)場勘查,且清查人員都會配帶職員識別證,執(zhí)行作業(yè)期間請民眾配合,如有疑問,可洽房屋所在稅捐分處或該處服務電話23949211轉(zhuǎn)181、182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