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時間未到!臺中市地價稅2020年調整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shù),採累進稅率課徵,累進起點地價是以臺中市全部土地的7公畝平均地價為基準,但不包括工業(yè)用地、礦業(yè)用地、農業(yè)用地及免稅土地。
因此,臺中市土地所有權人2019年地價總額未超過210萬9,000元者,地價稅將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再依超過倍數(shù)按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稅率課徵。
稅務局歷年編列地價稅歲入預算,都是參考編列當年度前一年實徵數(shù)等相關因素編定,例如編列2018年預算數(shù)時,參考2016年實徵數(shù),編為87億元;2019年參考2017年實徵數(shù)及2018年重新規(guī)定地價結果,編為83億元;2020年則參考2018年實徵數(shù),編為81億元。
稅務局強調,公告地價是由地政機關提案送請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決議,稅務局編列預算時,尚無法預估其調整情形,更不宜以預算編列影響該委員會決議,所以依原編列原則辦理。例如2016年公告地價平均調高38.25%,但2016年仍參照2014年實徵數(shù)編列;2018年公告地價平均調降6.36%,但2018年預算仍參照2016年實徵數(shù)編列。
稅務局指出,2020年地價調整作業(yè),將由地政局廣納意見及參考各項因素,稅務局則提供稅收影響分析,提送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參考,地價評議結果將於2020年1月1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