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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知識 何謂公益出租人?法人是否也可作為公益出租人?
新聞摘要
  • 房地知識 何謂公益出租人?法人是否也可作為公益出租人?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依財政部修正發(fā)布「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3條規(guī)定,房屋屬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指經(jīng)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住宅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核(認)定之公益出租人,於核(認)定之有效期間內,出租房屋供住家使用。
 
稅捐機關表示,不論自然人或法人,如果符合規(guī)定者,均可為公益出租人,而且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戶數(shù)不會列入出租人家戶之自住房屋全國3戶以內計算,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房屋可按最低稅率1.2%課徵房屋稅。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經(jīng)主管機關(本市都市發(fā)展處)依內政部訂定「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yè)要點」認定之公益出租人,將由該局逕依該處提供之公益出租人名單,於認定有效期間內,按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免由納稅義務人申報變更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