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3讀通過
營建署表示,本次行政院擬具之「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文共8條,本次三讀通過條文共5條。各界關切第15條有關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修正條文,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結論維持原條文,不予修正;至第45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qū)圖辦理期限則各延長1年、2年。
營建署強調,目前18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均已全數(shù)送內政部審查,該署將依循國土計畫法及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嚴謹審查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積極協(xié)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qū)圖繪製作業(yè),以回應各界對國土計畫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