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臺北市2021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開跑
第一階段自2021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受理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1995年6月27日)領得使用執(zhí)照之7樓以上公寓大廈,並於2020年間首次成立管理組織並向市府完成報備者;第二階段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受理對象為第一階段以外,2003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zhí)照之公寓大廈,並向市府完成管理組織報備者。補助額度總戶數(shù)100百戶以下,最高補助10萬元;101-200戶者為15萬元;201戶以上者則為20萬元,申請方式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將施工照片、發(fā)票正本(或收據(jù)正本)、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影本、區(qū)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建築物使用執(zhí)照影本、管理委員會金融機構存褶封面影本等資料併同「臺北市2021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表」正本一份以書面向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提出申請。
(相關表單請至臺北市建管處網(wǎng)站\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公寓大廈科\【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相關表格內下載)。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本計畫編列新臺幣200萬元,經(jīng)查約2500個老舊社區(qū)符合補助資格,補助範圍包含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電動車充電設施、樓梯間防墜設施、開放空間兒童遊憩設施維護及開放空間照明設備,將能強化臺北市老舊公寓大廈消防及公共安全,並減輕社區(qū)辦理維護修繕的壓力,有助提昇社區(qū)生活品質,歡迎符合資格之社區(qū)踴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