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

水岸住宅高度管制放寬將影響後排建物主的視野

【MyGoNews廖賢龍/臺北報導(dǎo)】臺北縣政府提出變更淡水(竹圍地區(qū))、三重等20處都市計畫,包括山坡地高度管制及淡水河沿岸建築高度放寬等部份,被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日前要求再加審視評估。

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認為,臺北縣政府所提變更都市計畫中,有關(guān)老舊建物改建與目前都市更新精神相近,是否需另訂管道推動老舊建物改建、重建對於山坡地建築高度管制部分,如放寬高度的建築基地,需提供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如何維持公共性。另外對於淡水河兩岸地區(qū),如臨水岸第一排建築高度放寬,對第二第三排面向河岸的視覺景觀勢必有所影響。這些規(guī)定變更應(yīng)再審視及研議相關(guān)配套措施。

依照臺北縣都委會的決議可看出,臺北市的「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qū)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xié)助專案計畫」已在高雄市產(chǎn)生效應(yīng)之外,臺北縣政府似乎也想有所行動,要從都市更新之外,再多闢管道讓都市老舊建物進行改建。對於建築物高度管制的放寬,是針對山坡地及淡水河沿岸建築物,對於水土保持及視野景關(guān)的影響顯然未獲得審議委員們的認同;事實上,這些措施的確容易造成社會大眾的疑慮,如未規(guī)畫妥當(dāng)就通過實施,未來對臺北縣山坡地及淡水河沿岸景觀的衝擊勢必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