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向來被視為房市嫌惡設施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加油站向來被視為房市嫌惡設施
新聞摘要
  • 環(huán)保署運用不動產鑑價機制,裁決中壢加油站油氣洩漏應賠償當地居民房地價格貶損。
【MyGoNews廖賢龍/臺北報飽】桃園縣中壢市過嶺加油站在2009年8月間發(fā)生油氣洩漏事件,經桃園縣政府認定該加油站污染地下水嚴重,公告該加油站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附近社區(qū)居民因上述污染事件致無法使用地下水且房地價格滑落,向環(huán)保署提出裁決請求。經環(huán)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調查結果,認定該案加油站違反環(huán)保法規(guī),且經桃園縣政府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污染事實相當明確,雙方當事人對此亦不爭執(zhí),裁決委員因此認定加油站應對附近居民負損害賠償責任。 
 
雙方當事人對於該污染事件是否對於房地價格貶損存有歧見,環(huán)保署經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運用不動產鑑價機制,選定不動產估價師針對該案房地價格貶損金額進行鑑價,鑑價結果認為該件污染雖已整治完竣,但公害糾紛事故至少在心理因素上已造成房地市價貶損。

環(huán)保署參考鑑價結果,裁決加油站應賠償居民房地價格貶損的損失。加油站對於環(huán)保署裁決結果如有不服,可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環(huán)保署指出,公害糾紛損害賠償本質上是民事?lián)p害賠償範疇,需由兩造當事人各自舉證及進行攻擊防禦,該案在兩造當事人同意下,由環(huán)保署選定不動產估價師,透過公正專業(yè)人士對於該案的房地市場交易價格是否貶損進行鑑定,有助於裁決案件之審查,別具創(chuàng)新性,符合環(huán)境正義,即有污染就要負責整治及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