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已要求電力、自來水、污水、電信及瓦斯管線主管單位,務必於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關工程(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chǎn)新聞 房市新焦點
新北市府已要求電力、自來水、污水、電信及瓦斯管線主管單位,務必於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關工程(圖:新北市政府)
新聞摘要
  • 新北市府已要求電力、自來水、污水、電信及瓦斯管線主管單位,務必於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關工程
【MyGoNews行銷部/綜合報導】為改善淡水地區(qū)中正東路、民權路長期尖峰時段交通壅塞狀況,新北市府已要求電力、自來水、污水、電信及瓦斯管線主管單位,務必於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關工程,若無法在上述期限完成,將不再核發(fā)路證。房地產(chǎn)業(yè)著聽到這樣的消息相當高興,業(yè)者表示:「一旦交通黑暗期結束,淡水地區(qū)進出將更加順暢,有助於房地產(chǎn)的購買氣氛提升?!?br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趙紹廉表示,臺2線為淡水主要聯(lián)外道路,相關維生管線皆分散佈設於該段道路上。因淡水區(qū)近年快速發(fā)展,電力及自來水等維生管線早已不敷使用務必進行增建,另為改善淡水區(qū)民眾生活環(huán)境,污水下水道建設也同步進行,考量臺2線交通繁忙,由本府水利局整合三大管線工程(每月召開2次協(xié)調(diào)會),要求各管線單位務須分段分期並集中於同一車道上施工,再依交通維持計畫佈設交通維持措施,並在交通高峰期間派請義交維持秩序,協(xié)助疏導壅塞車流。
 
務必在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以縮短交通衝擊。
務必在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以縮短交通衝擊。(圖: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府核發(fā)施工路證時即要求上、下班尖峰6:30-9:00、17:00-19:00不得施工,大型車輛(含運土卡車)亦不得進出工區(qū),且明挖工程施工期間限定週一至週五,考量淡水區(qū)為著名觀光景點,週六日亦不得施作。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趙紹廉更表示,由於臺2線為淡水對外聯(lián)絡主要且唯一道路,且所有管線同樣經(jīng)由本路段埋管,若任由三大主要管線(臺電、自來水、污水)到處開挖,施工期程將長達7年,新北市府整合三大管線單位同時施作,施工期程可大幅縮短為2至3年,今新北市府更進一步要求管線單位加速施工進度,務必在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工程,以縮短交通衝擊。新北市府為兼顧施工進度及道路順暢已不餘遺力,尚期淡水居民能為更好的居住品質(zhì)共體時艱,共同度過交通黑暗期。